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2017年暑假时间从7月17日起至8月27日止,共6周时间。无其他任务的学生7月14日(星期五)考试结束后可以离校,8月27日(星期日)18:00前返校报到;教职工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可于7月16日(星期日)离校,8月25日(星期五)到校报到;8月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做好假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全校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处置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不得延误。对擅自离岗、脱岗,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对不按照处置预案进行处置的值班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他单位(部门)不再安排人员到校在岗值班,但应协调确定好假期在秦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以便处理相关工作;联系人要保持通讯畅通。
安全工作处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并统筹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各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为:秦皇岛校区8058110,昌黎校区2039013,开发区校区8017122。
请各单位(部门)将假期联系人安排表(电子文档)进行公告并于7月16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校长办公室电话:8058347;电子邮箱:ksybgs@126.com。
二、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加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灾后饮食、饮水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各院(系部)要做好假期留住学校学习的学生统计、审核、批准和管理工作,并将学生人数和名单,提前送安全工作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协调做好学生学习生活事宜。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部门)所属的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加强相关施工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并会同安全工作处对施工队伍加强教育,使其遵守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暑假期间,不提倡师生组团外出旅游。如确需组织出游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及防范工作。个人自主出行,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出行安全。
三、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工作
1.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指标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好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系、部)要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每位教师要做好下学期的课程准备。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举办非我校教育教学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活动。各院(系、部)开展的教学工作,须经教务处和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报校长办公室备案;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或会议,需经校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同时,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园治安安全管理规定》(校保字〔2011〕1号)有关要求报安全工作处备案。对未经批准和未履行备案程序的,教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必须予以制止。假期有实验计划的师生,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记,并由所在单位与相关部门提前协调,做好相关安排。昌黎校区要经过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管理。
3.安全工作处统筹做好重点单位和部位的安全防范,假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严防事故的发生。有关单位(部门)要利用假期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用品、图书资料等进行全面普查,做好维护、修缮、补充、整理等工作,为下学期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开展做好准备。同时,协调做好欧美学院校区相关资产保卫工作。
四、认真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有关部门和学校安排,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续工作及就业工作。
五、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做好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与保障工作。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