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27 08:56:40    人气:

                     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确保分析测试中心开放实验室安全、有序、高效运转,更好地为我校师生服务,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开放实验室人员需提前一周预约,到中心办公室领取或到中心网站下载《分析测试中心开放实验室审批表》并详细填写,经审批后到中心办公室办理《开放实验室准入证》等相关准入手续。
二、开放实验室负责人带领实验人员熟悉实验室工作环境、规章制度、注意事项,负责准备并提供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低值品,并对实验过程进行督导。
三、进入开放实验室人员出入须持《开放实验室准入证》,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实认真做好各种登记。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程序,严禁超负荷、超量度使用。使用前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后进行清洁并使其恢复原状,并自觉登记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及时汇报。
五、初次使用仪器者,须经开放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性能、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后,方可上机操作。
六、实验或仪器运行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按要求规范操作,严禁离开现场。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实验室其他仪器、药品、物品,干扰或影响他人实验。
七、开放实验室实行“仪器无偿使用、药品等低值品有偿使用”的运行机制。实验人员要如实登记药品等低值品名称与使用数量。对于易燃、易爆、剧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要正确操作。
八、开放实验室负责人为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为实验人员开门,严禁外借钥匙。负责安排、检查、督导实验人员做好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实验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使用明火、电炉做饭、取暖,大声喧哗、打闹。
2.及时清洗所用玻璃器皿,清洁仪器设备,每天实验结束后清扫实验室,保持实验室内整洁、有序。
3.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各种废液、废物按规定统一处理。
4.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水、电、空调等。
九、实验全部完成后,实验人员清点、整理、归还相关的仪器、物品,由开放实验室负责人对主要耗材、药品、损坏物品进行核查统计后,按《分析测试中心测试服务结算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阶段性结算,经办公室审核无误,实验人员签字后,到中心办公室办理离开实验室相关手续。
十、严禁将仪器、物品、药品等带出实验室,对于严重违规屡教不改者,半年内不得进入开放实验室。
十一、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最新列表
热点推荐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  0335-8387040  邮编:066004
昌黎城关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楼  0335-2039297  邮编:066600
邮箱:fxcszx838@126.com
中国·河北省·秦皇岛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计算机系版权所有@2008


技术支持手机页        联系QQ:986616675      C# 20120416 版(160615)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