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析测试中心测试服务结算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18/03/27 09:53:17    人气: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而及时的测试服务,参照其他学校的收费标准,制定了本测试服务结算标准。

1.凡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下达的教学任务,使用仪器设备不收取费用。

2.凡属科研测试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按基本耗材成本费收费(按校外费用的20%~40%),实行年底校内结算转账。

3.凡属社会测试服务,按仪器折旧费和相关成本费全额收费(比校外有资质测试单位收费单价低20~30元),实行现金结算结账。

4.为便于全面安排测试任务,要求送样单位(课题)或个人提前一周与我中心联系,凡一次或年度累计测定样品数量较多者,价格有一定优惠;凡要求加急测定的项目,将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质保期内校内测试收费折半;开放实验室实行“仪器无偿使用、药品等低值品有偿使用”,主要耗材、药品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损坏物品原价赔偿。

6.分析测试中心所有实验和测试任务由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受测试任务或私自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本测试服务结算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 常规分析测试项目结算标准

  2. 大型仪器分析测试项目结算标准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2010年12月30日

请点击下载文件查看详情 分析测试中心测试服务结算标准(试行)

 
最新列表
热点推荐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  0335-8387040  邮编:066004
昌黎城关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楼  0335-2039297  邮编:066600
邮箱:fxcszx838@126.com
中国·河北省·秦皇岛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计算机系版权所有@2008


技术支持手机页        联系QQ:986616675      C# 20120416 版(160615)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